一、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。
二、征集范围
全区居民民用“三表”计量不准确、收费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(一)民用“三表”计量违法线索
1.安装使用未经检定、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民用“三表”;
2.擅自改动、拆装民用“三表”计量装置,破坏民用“三表”准确度,导致计量不准确;
3.估抄或错抄,少计或多计用量;
4.伪造民用“三表”计量数据,牟取不正当利益;
5.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(二)民用“三表”价格违法线索
1.不执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,擅自改变民用“三表”价格标准;
2.在民用“三表”价格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、加收费用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混淆用户类型收费、抬高阶梯等级收费、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;
3.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三、举报要求
(一)提倡实名举报。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提供详实线索,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涉及的单位或个人、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(如照片、视频、票据等),以便快速核查。
(二)如实反映情况。举报人对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。对恶意举报、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(三)严格依法处置。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,市场监管局将认真核实、依法查办,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,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四、举报途径
(一)电话举报:12315。
(二)网络举报:通过登录网址www.12315.cn,APP“全国12315平台”,微信公众号“12315”,微信小程序“12315”,支付宝小程序“12315”在线举报。
(三)书面举报: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鄂州市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、市场秩序股。(地址: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27号,邮编:436060)。
(四)来访举报:到鄂州市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(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27号305)进行举报。
鄂州市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4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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